鱼小吃 发表于 2011-9-3 20:06:31

请各位同学注意了!!恶意收购电信手机是违法的,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信手机

本帖最后由 鱼小吃 于 2011-9-3 21:09 编辑

本论坛从电信部门获知,今年学生办理的校园时尚套餐,电信公司提供的免费租用智能手机(该手机市场零售价1580元,产权为电信公司)与闪讯是相关联的,电信公司将定期进行核对,如有不一致,您的闪讯将被暂停使用,直到手机正常使用。

目前在校内多个地方发现了关于高价收购电信手机的小广告


注意了!!


各位同学,亲啊,收购电信手机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信部得有关文件,是属于恶劣违法行为,目前电信公司也对此行为展开了调查,查到者将按校规(校规这个是电信要求的,是否属实楼主只是个传话的),以及相关法律进行严肃的处理!!!希望目前在从事此行业的同学不要再被上头所骗,做为代理,也是属于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另外,卖掉手机这一行为也已处在违法的范围内,被查到将会得到相关的处理,而且,想卖掉手机的同学千万要考虑自己的权益啊,目前电信的办闪讯的手机,手机卡跟手机是想连通的,电信公司有自己的系统可以查到手机卡是否与手机相一致,如果被查到不是的话,电信公司有权立即把闪讯端口给停掉,所以想卖手机的同学也郑重考虑下自己的切身利益啊亲!!!

请各位同学们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不要被非法商人恶意购买,否则后果自负。

让我们一起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构建和谐校园,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上网环境!!!


①個亾瀏烺キ 发表于 2011-9-3 20:08:21

好的~

嘉訁 发表于 2011-9-3 20:09:39

。。。没卖过。。。

鸣子小妹子 发表于 2011-9-3 20:11:17

嘉訁 发表于 2011-9-3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卖过。。。

你是卖不出去吧~

o挨千刀o 发表于 2011-9-3 20:12:28

电信真无耻!

鸣子小妹子 发表于 2011-9-3 20:14:47

o挨千刀o 发表于 2011-9-3 2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电信真无耻!

为了市场份额必须的~

嘉訁 发表于 2011-9-3 20:15:47

鸣子小妹子 发表于 2011-9-3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卖不出去吧~

。。擦当初什么50块收。。。   真是差这50块钱啊。。

绿茶 发表于 2011-9-3 20:18:39

竞争激烈

o挨千刀o 发表于 2011-9-3 20:25:14

鸣子小妹子 发表于 2011-9-3 2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了市场份额必须的~

一看你就是电信的托!

へMr、毒药 发表于 2011-9-3 20:32:57

没办过,也没C网手机,表示没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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