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浙江学院论坛

标题: 原来被QJ也要配合的。 [打印本页]

作者: 弱弱。    时间: 2010-3-29 23:04
标题: 原来被QJ也要配合的。
【精彩】[【大学生】联盟][url=]我靠,被人QJ不配合就要被判赔8.8万!和谐啊![/url][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时,不主动配合**,导致**者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Communistparty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 祭夜离尘    时间: 2010-3-29 23:04

哈哈
这男的不行啊。。
作者: 弱弱。    时间: 2010-3-29 23:04
看的我快哭了。。
这She'Hui真搞笑啊。。
作者: 弱弱。    时间: 2010-3-29 23:05
猫扑上的。。
真是这世间什么事情都有啊、
作者: 绿茶    时间: 2010-3-29 23:08
汗汗汗,只有猫扑才如此和谐~
作者: Skairly    时间: 2010-3-29 23:09
看过这新闻。假的貌似。。
作者: 溺死的Yy猪    时间: 2010-3-29 23:09
26号的新闻了。
作者: 剧情太美、    时间: 2010-3-29 23:19
囧到了
作者: 苍蝇下酒    时间: 2010-3-29 23:22
此乃名器
作者: 祭夜离尘    时间: 2010-3-29 23:28
标题: 回复 9# 苍蝇下酒 的帖子
汗。
吾道不孤
作者: Buckethead    时间: 2010-3-29 23:37
这帖子都到这来了啊~
作者: 臭臭    时间: 2010-3-30 00:25
折断……
作者: 燃雁    时间: 2010-3-30 06:48
对这个男的 暂时不发表评论
作者: 七宗罪1987    时间: 2010-3-30 10:04

作者: kiki3455    时间: 2010-3-30 10:56
看了这帖子,无名之火就上来了
作者: 夜的骑士    时间: 2010-3-30 11:54
太脆了
作者: ①個亾瀏烺キ    时间: 2010-3-30 12:41
完美配合~
作者: 苡一    时间: 2010-3-30 12:43
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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