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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决定重修了··· [打印本页]

作者: Stars、    时间: 2010-10-24 10:58
标题: 我决定重修了···
.补考就是 再考一遍;

  重修就是 再学一遍。

  

2.补考 仅限首修不过的部分科目,不是所有的科目都可以补考;

  重修 限所修学分未通过以及首修低于75分的科目,基本上所有的科目都可以重修。

  

3.补考 不论卷面分数有多高,登记成绩最高不超过60分;

  重修 按实际成绩登记(含重修的平时成绩)。

  

4.补考科目 在档案中的成绩单上,有“补考”字样或者只写着“通过”没有实际成绩;

  重修科目 在档案中的成绩单上无任何异常字样。

  

注意:不论你重修了多少次,按最高一次的成绩登记在档案中的成绩单上。
作者: Stars、    时间: 2010-10-24 10:58
原来莫莫说的是真的···
作者: zjlfish    时间: 2010-10-24 11:08
啊哦。。。还是全过比较好
作者: Ace!小肆    时间: 2010-10-24 11:15

作者: 路人F    时间: 2010-10-24 11:19
这....慎重
作者: 祭夜离尘    时间: 2010-10-24 11:23
重修班见.
作者: 祭夜离尘    时间: 2010-10-24 11:23
不见不散.~
作者: 骑猪去逛街    时间: 2010-10-24 11:32
重修见。
作者: 夜的骑士    时间: 2010-10-24 11:43
SEE YOU
作者: Shin.    时间: 2010-10-24 11:43
那臭臭和爹地呢…
作者: 落寞的猴子    时间: 2010-10-24 11:44
这个,表示我坚决要一次过了……
作者: Mr.Over    时间: 2010-10-24 11:49
补考忘了去。。
作者: 灬③叔公℡    时间: 2010-10-24 11:50
神马?今天有补考?
作者: 弱弱。    时间: 2010-10-24 12:14
早上英语。
作者: ydhtony    时间: 2010-10-24 12:46
星星你也真放的开啊
作者: 哥只是个挂B    时间: 2010-10-24 13:06
新童鞋表示有鸭梨。。。
作者: 丶語澤灬    时间: 2010-10-24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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