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浙江学院论坛

标题: 为什么新婚姻法出来那么多人反对 [打印本页]

作者: 八戒是人妖    时间: 2011-8-16 11:42
标题: 为什么新婚姻法出来那么多人反对
而且很多是女的,今天早上看到人人上一篇关于新婚姻法反对的(作者是男性)。结果支持的都是女性男性差不多都反对(还是有几个男的支持的)。我觉得这婚姻法初衷是好的啊。减少离婚。如果双方一开始结婚就想到离婚还是别结婚了,那么早就有隐患了后面小矛盾避免不了的。为了离婚和房子结婚的人,你们这不是爱情。还不如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老公不想父母照顾你。,且父母有房子。

作者: 尛佐    时间: 2011-8-16 11:45
结婚真麻烦
作者: 仙仙仙思密达。    时间: 2011-8-16 11:46
我看到反对的理由如下:
男人会有外遇的几率大增  哪怕离婚房子还是他的如果是男的父母买的话
女的不会全心全意在家里了  想着怎么打拼赚钱
生孩子女人太痛苦  以后离婚靠简单的工资根本养不起孩子  又拿不到夫妻的财产

不过我也觉得房子是谁爹妈买的确实不能在分家的时候给对方  别的倒是可以给的  这不是变相要房子么  要知道现在房价上万呐
作者: 黎の淚    时间: 2011-8-16 11:47
这就是现实...没办法...
作者: 天海蓝蓝    时间: 2011-8-16 11:49
女人自己强点不就好了,靠男人有个P用
作者: ①個亾瀏烺キ    时间: 2011-8-16 11:49
一开始想不到结尾的
作者: Jack_White    时间: 2011-8-16 11:52
你都说了是人人了
那里的文章有几成是有脑子的啊

作者: 夜的骑士    时间: 2011-8-16 11:55
【转】《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女人啊,一切已成泡沫,奋斗吧




之前的法律对于离婚时的房屋产权问题是这么来规定的。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一些女人认为,房子是有力武器,如果老公敢在外面找小三,就让他净身出户,现在这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只要房子是他买的,就算离婚与你也无关,净身出户的是你而不是他。还有人认为,男人找小三是过错方,理应进行赔偿。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要求你能证明自己毫无过错,如果你不能证明这一点,那就不支持你的意见。【新婚姻法并不针对女方,只是男方买房的情况更普遍,因此以男方为例来说明】
  新司法解释对于小三的规定更令人叫绝。如果男人找了个小三,几年后要求分手,小三无权要求青春赔偿,更叫绝的是,如果这男人花了不少钱给小三买房买车,他的正室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小三令其返还。  

    看到这里,亲爱的女同胞们,你还认为“有房才能结婚”有必要么?在有房才能结婚的前提下,房子无论如何不是你的,你只是有权在这里住而已。如果男方找了小三要求离婚,那房子就和你没关系了,你如果帮忙还了贷,那就把钱退还给你,房子的升值部分也和你无关。你要想得到房子的唯一办法,就是努力攒钱,婚后两人一起交首付,一起交月供,别想着找一个有房的男人,一步从无产阶级变成有产阶级。
  与此同时,北京聚集着多达50万的剩女,这么多女人追逐那么少的房子,说错了,是男子,造成了严重的供求不平衡,随着时间的推移,男方的话语权将逐渐增大。岁月是女人最大的敌人,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可以供她挑挑拣拣了,既然婚前的房子和自己无关,那么何必非要有房才能结婚呢?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毕竟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城市,离婚率已经超过了三成。
      重点来了:我非常诚恳地提醒女同胞们,如果你们的男朋友或老公现在顶着新中国历史上最高的房价、历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花光所有的积蓄去买房子,那么这个行为绝不是爱你,而是爱自己。什么是安全感?就是一个愿意主动在房产证加上你名字的男人。。。你不怕他惦记着离婚,他也不怕你贪图房产,这就是安全感。——陆琪  )  
       男人又终于翻身农奴把歌唱了~~让你们女人再喊没房就不结婚~~!!!!













作者: 夜的骑士    时间: 2011-8-16 11:58
天海蓝蓝 发表于 2011-8-16 11:49
女人自己强点不就好了,靠男人有个P用

只怪现在She'Hui太现实

作者: 『文。木』    时间: 2011-8-16 12:02

作者: 仙仙仙思密达。    时间: 2011-8-16 12:05
夜的骑士 发表于 2011-8-16 11:58
只怪现在She'Hui太现实

其实这个问题也不好  
女人自己过分强了有些男人自尊就没了  
怎么都没有个折中的办法- -

作者: 丶小情调    时间: 2011-8-16 12:07
结婚真麻烦
作者: 消失的黑猫    时间: 2011-8-16 12:08
额~靠自己不就好了~
作者: 天海蓝蓝    时间: 2011-8-16 12:10
夜的骑士 发表于 2011-8-16 11:58
只怪现在She'Hui太现实

怪不来谁的,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路
作者: 一半一半    时间: 2011-8-16 12:12
结婚真麻烦
作者: 夜的骑士    时间: 2011-8-16 12:18
仙仙仙思密达。 发表于 2011-8-16 12:05
其实这个问题也不好  
女人自己过分强了有些男人自尊就没了  
怎么都没有个折中的办法- -

有是有的,现在不是讲求男女平等么

主要还是要解决现代观念和She'Hui环境的问题




小时候,幸福---是件很简单的事;长大后,简单---是件很幸福的事。





作者: Zelf    时间: 2011-8-16 12:23
喵~~表示表结婚就好~~男女都没压力~喵·
作者: 八戒是人妖    时间: 2011-8-16 12:57
消失的黑猫 发表于 2011-8-16 12:08
额~靠自己不就好了~

有些人靠不了自己才只能靠别人。
作者: 八戒是人妖    时间: 2011-8-16 13:00
Jack_White 发表于 2011-8-16 11:52
你都说了是人人了
那里的文章有几成是有脑子的啊

人人很多是转猫扑的。反正当官的想法不是我们这种小民可以想到的。我们只在那边瞎猜意淫而已

作者: 冷月    时间: 2011-8-16 13:02
哈哈哈

作者: 栖七    时间: 2011-8-16 14:43
所以结婚前要擦亮眼。
作者: 306498676    时间: 2011-8-16 14:44
反对神马?= =
作者: 消失的黑猫    时间: 2011-8-16 16:53
八戒是人妖 发表于 2011-8-16 12:57
有些人靠不了自己才只能靠别人。

也是,人总是不同的~
作者: 八戒是人妖    时间: 2011-8-16 17:24
306498676 发表于 2011-8-16 14:44
反对神马?= =

被人睡了几年后什么都没得到你说能不反对吗

作者: Jack_White    时间: 2011-8-16 17:50
八戒是人妖 发表于 2011-8-16 17:24
被人睡了几年后什么都没得到你说能不反对吗

你这是小三吧= =

作者: 八戒是人妖    时间: 2011-8-16 19:51
Jack_White 发表于 2011-8-16 17:50
你这是小三吧= =

没资本这么会有小三,当然是被休的那方

作者: 绿茶    时间: 2011-8-16 22:33
@Jack_White哈哈,说出了我想说的。人人网就是一个大锅炉,几颗老鼠屎就侵害了一群人。
作者: 绿茶    时间: 2011-8-16 22:34
男人女人都得自强。在一定程度上,鄙视了那些只嫁房子的女人
作者: 绿茶    时间: 2011-8-16 22:34
男人女人都得自强。在一定程度上,鄙视了那些只嫁房子的女人
作者: Jack_White    时间: 2011-8-16 22:45
本帖最后由 Jack_White 于 2011-8-16 22:47 编辑
绿茶 发表于 2011-8-16 22:34
男人女人都得自强。在一定程度上,鄙视了那些只嫁房子的女人

哎  什么事请都不能够一竿子打死哦
也不就是说上人人的就一定缺乏自己的想法
而是他本身这么个社交平台的受众群体都较为年轻
大家很容易被上面的一些言论蛊惑   总的说在辨别上缺乏老道和成熟   经历太少
导致了整体思想的说风就是雨   一片狗屁不通的文章和几个矫情的"小清新"字也能分享来分享去的
这是无聊的
至于女人和新的婚姻法
我个人观点是   两个人真心在一起   你所付出肯定要比首付多   为了房子吵是不值得而且愚蠢的
与其争吵利益不如多多想法子去解决
至于父母家庭的压力方面     俩人应该有自己的坚持   你只要努力去做   肯定是能被理解的
不肯去互相理解的   早散伙早了某人要是看到了       自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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