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秀影摄影协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是在院团领导下,由学生摄影爱好者,有摄影特长的学生组成。负责校园活动图小组采集活动 第二条 本社宗旨:用我们的视野,美化你的心灵。
第二章 会员
本社会员需遵守一下条款:
第一条 凡承认本章程,对摄影有兴趣,并有一定摄影技艺者,经本人申请,理事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加入摄影协会。
第二条 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社团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参加会内举行的各类集会,活动急发表自己的见解。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4.凭会员证可借用协会的相机及其他摄影器材。5.会员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6.会员有申请离会的自由。
第三条 协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严格遵守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会内分配的任务。2.积极参加协会的各类集会、活动,有事须书面请假(具体参看请假制度)。
第三章 活动与纪律
第一条 会员活动外出是,注意安全,需服从安排,不得擅自行动,若有违规者,视情节给予一定惩罚,严重者将劝其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