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蝎2012 于 2012-7-4 14:53 编辑
浙江高考省内投档的基本1:1,省外不超过1:1.1http://www.zjks.net/app/portal/article.html?articleDomain.id=84861&categoryDomain.id=196
二、平行志愿 1.确定投档比例 文理科:根据我省多数高校意见,第一、三批省内高校和第二批省内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的平行志愿投档(首轮投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确定,第二批省内公办高校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02确定;各批所有省内高校的征求志愿及降分征求志愿的投档(二、三轮投档)比例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05确定;各轮累计投档数原则上不超过高校招生计划的120%。 各批省外高校的投档比例一般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1.1确定。 高校招生计划为4人及以下时,按实际计划数投档。 具体投档比例由高校自定。并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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