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通用2002年10月1日,上海公共交通卡与
无锡太湖交通卡正式联网,从而使上海、无锡成为中国第一个公共交通卡城际互联的城市。2003年4月,上海公共交通卡可以在
杭州出租车上使用;2003年10月,上海公共交通卡和无锡太湖交通卡可以在
苏州使用;2009年,经过改造后的上海交通卡收费系统已可以兼容符合建设部最新标准的非接触式CPU卡;2009年11月,上海公共交通卡可在
大丰的出租车上使用,同时在大丰推出上海公共交通卡大丰卡,使用范围基本等同于上海公共交通卡
[1]。目前,上海公共交通卡双向互通城市包括
无锡、
常熟、
阜阳、
昆山、大丰和太仓,同时可在苏州、杭州和南宁使用。随着建设部标准的逐步推行和上海交通卡更换为CPU卡的步骤推进,长三角一卡通有望于2009年底实现。
[2] [编辑]押金及透支上海公共交通卡为非接触式IC卡,购卡时需付20元押金(2007年年底之前为30元,目前市面上共有绿色、红色、黄色和蓝色四种版本普通卡,其中红色、蓝色卡为20元押金版,绿色和黄色卡在首次出售时为30元押金,但如果在回收后于2007年底之后再度出售,会印上¥20字样,并以20元押金出售)。由于卡的发行量巨大,巨额押金的使用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公交公司强行收取押金的行为受到了媒体的指责,并由审计部门对押金的问题进行审计,但其结果一直没有公布。当卡内金额为正数但小于应付金额时,可透支一次(目前仅限于上海市内的公交、地铁、轻轨、轮渡,最高可透支8元)。当卡内金额为非正数时,需及时充资,方可继续使用。如果卡发生了问题,可至退卡点解决。
上海公共交通卡除了普通卡、纪念卡外,还与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卡,如
交通银行发行了“太平洋·交通一卡通”联名卡,
深圳发展银行的“上海青年卡”。此外,
上海都市旅游卡也兼具交通卡功能,可在交通卡使用的所有领域使用。
[编辑]用卡范围- 上海使用范围:所有标有“交通一卡通,潇洒一挥”的标志的地方,包含上海市所有的公交线路、轨道交通、出租车(含货运出租车)、轮渡[1],以及上海市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一部分的停车场和极少数的长途客运线路、停车场、加油站也可以使用上海交通卡,成为一种示范效应。可在上海使用的异地卡执行上海相关票价政策,但不能享受换乘优惠。


公交车上“交通一卡通,潇洒一挥”标志
- 苏州使用范围:所有标有“可使用苏州通卡”标志的公交车——详见苏州通。可在苏州使用的异地卡按苏州票价政策执行九折优惠。但只限于公交领域,不能在其他苏州通商户消费刷卡。
- 阜阳使用范围:可使用“阜阳颍州通卡”的公交车。执行当地票价政策(九折优惠)。
- 常熟使用范围:可使用“常熟通卡”的公交车。执行当地票价政策(是否打折情况不明)。
- 昆山使用范围:可使用“昆山市民卡”的公交车——详见已开通线路。执行当地票价政策。
- 太仓使用范围:可使用“太仓公共交通卡”的公交车。执行当地票价政策(是否打折情况不明)。
- 除南京、杭州、苏州卡不能在上海使用外,其他互通城市的公交IC卡或类似交通卡均可在上海使用,但必须保证非月票帐户有足够余额。此外,上海极少数线路已试行安装新的POS机,可兼容杭州和南京的公交卡,但其他城市仍然没有相应的动作。
[编辑]异地使用说明请注意:目前交通卡只能异地使用,不能异地充资,请注意在异地使用前确保卡内有足够多的金额。
注意:上海卡指上海公共交通卡,无锡卡指无锡太湖交通卡,苏州卡指苏州通卡,杭州卡指杭州公共交通卡(T卡),大丰卡指上海公共交通卡大丰卡。
上海卡在无锡使用:所有有效上海公共交通卡均可以在标有无锡太湖交通卡的领域使用,执行无锡太湖交通及相关政策。
上海卡在苏州使用:所有有效上海公共交通卡均可以在标有苏州通卡的领域使用,执行苏州通卡的收费标准(九折优惠)及相关政策。
上海卡在杭州使用:所有有效上海公共交通卡均可以在杭州部分出租车上使用,执行杭州的收费标准及政策。
无锡卡在上海使用:无锡太湖交通卡A类卡以及含有储备金的其他类卡可以在所有标有上海公共交通卡的领域使用,没有储备金的其他类卡不能在上海使用,使用时执行上海的相关收费标准和政策。
无锡卡在苏州使用:无锡太湖交通卡A类卡以及含有储备金的其他类卡可以在所有标有苏州交通卡的领域使用,没有储备金的其他类卡不能在苏州使用,使用时执行苏州交通卡的收费标准(九折优惠)及相关政策。
无锡卡在杭州使用:无锡太湖交通卡A类卡以及含有储备金的其他类卡可以在杭州部分出租车上使用,执行杭州的收费标准及政策。
大丰卡基本等同于上海卡。
苏州卡、杭州卡暂时不能在上海和无锡使用,不过上海109路公交车有开放试用。
目前常熟通、太仓交通卡已与无锡卡、上海卡已经实现三地间的双向互通。
[编辑]上海本地优惠政策列表- 公交:在乘坐公交或轨道交通刷卡后120分钟内换乘公交或轨道交通的,优惠1元;但轨道交通换乘轨道交通和磁浮线、旅游线、机场线以及部分社区巴士不参与优惠。公交换乘轨道交通,以轨道交通进站时间判断,轨道交通换乘公交,以轨道交通出站时间判断。
- 轨道交通:当月轨道交通消费满70元,当月剩余时间乘坐轨道交通享受9折优惠;如果符合公交换乘优惠条件,可以叠加享受,叠加程序为先优惠1元,再将优惠后的价格打9折。此外,在上海火车站站、陕西南路站和虹口足球场站可以享受出站换乘、里程连续计算的政策。
- 轮渡:在一个日历月内,以60次为周期,后40次8折优惠,即第1~20次原价,第21~60次8折优惠,第61~80次原价,第81~120次8折优惠;乘坐空调船时次数累计,但不能享受优惠。
- 磁浮:使用公共交通卡乘坐磁浮列车享受普通舱40元的优惠票价。
- P+R停车换乘:自2009年7月21日起,轨道交通锦江乐园站和淞虹路站加入上海“P+R”停车换乘试点,自驾车的市民在每天的5:30至23:30时段内,使用公共交通卡刷卡进入两站的停车楼,并用该卡换乘轨道交通,即可享受停车收费优惠。试行收费标准为在换乘服务时段内按次收费,每次人民币10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