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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们辅导员和我同学说 08 四级和学位挂钩?? [打印本页]

作者: 环湖崩溃    时间: 2012-4-19 17:17
标题: 我们辅导员和我同学说 08 四级和学位挂钩??
同学说我们辅导员说的 08   四级和学位挂钩??是谣言么????谢绝无关留言
作者: 120979954    时间: 2012-4-19 17:29
你猜
作者: 绿茶    时间: 2012-4-19 17:29
让我弱弱的说下:如果是真的,那就日了。
作者: 环湖崩溃    时间: 2012-4-19 17:36
绿茶 发表于 2012-4-19 17:29
让我弱弱的说下:如果是真的,那就日了。

四级和学位挂钩不合法
提交时间:2012-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7号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
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
学分,准予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80年2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令第4号公布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
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 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
本技能;
(二)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
步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实施)
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
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
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
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
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当由系逐个审核
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暂行办
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
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对于外语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
施办法》里只要求硕士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博士要求掌
握两门外语(一门熟练,另一门要求掌握),对于学士
并没有要求,所以根据上述法律、条例,学校并不具备
扣发学位证的权利,学校的规章制度已经违反了法律

作者: 绿茶    时间: 2012-4-19 17:38
环湖崩溃 发表于 2012-4-19 17:36
四级和学位挂钩不合法
提交时间:2012-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作者: 环湖崩溃    时间: 2012-4-19 17:40
绿茶 发表于 2012-4-19 17:38

浙江省教育厅上的
作者: shinshen    时间: 2012-4-19 17:44
呵呵
作者: MC-J    时间: 2012-4-19 17:45
不挂钩了~早就不挂了
作者: 尛佐    时间: 2012-4-19 17:47
打酱油的,路过
作者: cat    时间: 2012-4-19 17:49
应该早就没挂钩了吧。。。。。。。。。。
作者: ①個亾瀏烺キ    时间: 2012-4-19 18:01
没有吧
作者: 我是木马!    时间: 2012-4-19 18:16
不挂吧
作者: 253832119    时间: 2012-4-19 19:03

作者: h0309kr    时间: 2012-4-19 19:20
没听说挂钩啊
作者: wnndma23189    时间: 2012-6-1 17:24
超音速棋牌顶。。。。顶
作者: G懒懒    时间: 2012-6-17 15:41
环湖崩溃 发表于 2012-4-19 17:36
四级和学位挂钩不合法
提交时间:2012-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np47]好高端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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